因以253万元巨款购买“吴冠中画作《池塘》”引发的苏敏罗诉萧富元和北京翰海拍卖公司一案一审日前终有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苏敏罗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苏敏罗经过与律师协商,明确表示将继续上诉。
苏敏罗代理律师表示,一审判决过分强调竞拍人的责任,忽略了拍卖行、委托拍卖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记者了解到,拍卖方在本次拍卖交易中就诉争拍品的真伪瑕疵作出苏敏罗应当知晓的免责声明,也就是竞拍者其实是应当承担风险责任的,这也是法院驳回其上诉的主要原因。
事件回放花费巨资却拍得伪作
2005年12月的翰海“2005秋季拍卖会油画雕塑专场”上,上海的苏敏罗拍得了“吴冠中《池塘》”油画一幅,该拍品的委托人为萧富元。当日,苏敏罗向翰海公司支付落槌价230万元和23万元佣金,并取得拍品原件。之后,多家拍卖行拟为其拍得的《池塘》作品再次拍卖,为进一步核实真假,今年7月1日,苏敏罗带着《池塘》来到吴冠中先生家中,吴冠中先生认定该画系伪作并在外裱玻璃上题写“此画非我所作,系伪作,2008年7月1日”。于是,苏敏罗将委托人萧富元和北京翰海拍卖公司诉到法院,以《池塘》实际是假画,翰海公司和萧富元在明知是假画的情况下拍卖作品,翰海公司拍卖前所作免责声明应当无效为由要求判决撤销相关拍卖合同、返还拍卖款及佣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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